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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铜陵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

更新时间:2020-10-09 16:31:34 浏览次数:75次
区域: 铜陵 > 铜官山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高频考点。涉及到考察考试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行政复议的范围。其次,案例考查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考点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1.行政复议范围:(1)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复议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在提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同时,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提出进行审查的请求。

【例题】(单选)下列选项中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的是( )。

A.某市交通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某镇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乡建设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部门对林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选项AD不正确。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选项C不正确。行政指导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影响相对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强制执行力。B项中乡政府的劝导通告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行政指导行为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劝导的农民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所以该行为并未对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考点二: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1.行政复议机关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①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两类,由申请人进行选择。

②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需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海关、金融、等,实行的是中央垂直管理。

(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是行政复议机关。

(3)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①复议机关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己复议)

②对上述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作出的终裁决,当事人不得对该裁决提起行政诉讼。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时,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例题】(单选)甲在Z县开了一家KTV。Z县环保局在对其噪声排放进行检查时,认为不达标,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甲可以向________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Z县环保局

B.Z县环保局上一级主管部门

C.Z县纪检委

D.Z县所属的G市人民政府

【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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